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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为4500元/月,若按其企业实际情况,则在生产四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当地准予扣除费用标准为2000元/月)(4500-2000)×15%-125=250(元),四个月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共1000元。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18000元(4500元×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照发工资,则该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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