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申报抵扣进项的,哪些情形可继续申请抵扣?
按期申报抵扣进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做的事情。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办理抵扣手续。这里说的相关条件,主要指的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具体情形有以下几个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2.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3.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4.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上述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引用资料
《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不交增值税了吗?
理解偏差,正好相反,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那么本环节将增加增值税的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什么意思。谢谢。简单回答?
首先增值税是价外税,会计上说的售价一般是不含增值税的(现实中一般都是包含在一起的)按17%缴纳增值税举例你买100元的原材料,需要缴纳17元的增值税,也就是说你实付给卖家117元,这里的17元增值税是你在购的原材料时已经支付的,计为进项税额。
这时候你转手200卖了,实收买家234元,其中34元为增值税,对于你的买家来说是进项税,而对于你来说这34是销项税,这部分的税额收在你手上还未支付下个月你报税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避免的重复交税,因为你卖的200元商品里有一百的增值税买进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所以这部分需要扣除,实际缴税34-17就可以了。这买入时的17就是可抵扣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在购入商品时就会产生,但销项税额不一定会产生,比如商品我用来建厂房或者管理不善损坏了,就不会出现销项税额,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可以抵扣,此时就是不能抵扣增值税
为什么购进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是用于生产,继续在增值链条中循环就可以抵扣,比如说生产设备,生产厂房,办公设备等等。
如果是用于消费,那增值税链条就终止了,进项税就不能抵扣,比如说用于集体福利的设备,员工宿舍等等,因为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了,否则会完成个人消费花117元,但是货物价值只有100元,因为有17元增值税在里面,而公司购买后给员工消费则花100元就能实实在在销售100元的货物,这样就不公平了,国家税款损失了,对普通老百姓也不公平。
如何理解税法中的“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含义?
1、先说一下“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因为退税率总是小于征税率,所以退税率和征税率之间有一个差率,出口的销售收入乘以这个差率就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做进项税转出。意思就是这部分税款不能抵减内销的销项税,也不能退税。计算公式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故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
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公式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 * (征税率17% - 退税率13%)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在国内没有负担过增值税,进料加工料件在进口时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于都是免税的,不存在免抵退的计算问题,但由于用免税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出口,是包括免税购进原材料的外销收入的,而计算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时,是直接以离岸价的外销收入按征退税率差计算,如果不减去免税购进原材料的外销收入,就会多计算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这就是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其中进料加工料件是用组成价格。
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税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视同销售是将本环节自产或外购的货物向下一环节移送,但又不属于正常销售的情况(无价款结算);视同销售按销售业务处理,计算的是销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是从上一环节购入的货物,购入时已支付或负担了增值税,在本环节直接进入最终消费,不是销售问题,不计算销项税,因而进项税不得抵扣。
如果外购的货物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范围,在购进时直接将已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计入有关成本,不作进项税处理;如果购进时已抵扣过进项税的货物,后来又发生用途转变,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抵减当期进项税额。
视同销售业务在计算销项税额时,计税销售额按同类货物对外售价确定,无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在冲减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可以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无法确定原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现在的成本乘以税率转出。
关于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
1.如果已经认证,应该在第2栏填列,这样你认证的数字才能相符。
2.同时在相关栏次填写进项税额转出额(根据内容填列,14、15……。
3.24-26不填列。
4.是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 :最好认证。如果不认证,税务系统里会出现滞留票,就会派人来落实,写说明材料……麻烦。
企业销售旧固定资产,根据政策中的““销售旧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句话如何理解?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作废。
(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理解如下:即使纳税人当期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税的其他商品进项大于销项,其销售旧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的增值税也不能抵减当期的进项税额,必须要缴纳。当初购入税控设备已抵扣进项的,在销售时不需要作进项转出。答复人:海南12366什么是旅客运输服务?能否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情况下不得抵扣进项税?
旅客运输服务,就是为客户提供旅客运输,旅客运输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旅客,其次是行李、包裹和邮件。通过售票工作,把旅客组织起来并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在旅行中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集人、车、路、站于一体,主要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为旅客服务。 如过年去长途汽车站坐汽车回家,这就是汽车站为你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
可以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不得抵扣:小规模纳税取得不能抵扣,未注明旅客信息的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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