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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未缴纳增值税,怎样进行审计调整

发布日期:2026-08-18 00:14:5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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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预售阶段,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只产生预缴税款,企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列报,应交增值税期末负数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报表项目可视为资产项内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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