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 (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 (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20%
(2)每次 (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 (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1-20%)×20%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
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 (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二)减税项目
(三)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2?自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缴期限。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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