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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局/地税局公告:2015年度深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告第2页

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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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为了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准确率,规范征纳行为,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在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继续积极倡导纳税人委托有鉴证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涉税鉴证业务。

七、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按规定保存或报送本通告第五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有关政策规定及具体操作事宜请登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szds.gov.cn)或拨打服务热线12366查询。

(二)为了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节约办税时间,建议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系统提供了清晰的填报指引和信息提示,可以更方便、快捷和准确的完成申报表的填报。

(三)本通告的相关事项,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下发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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