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报考动态返回首页

2017广州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会计考试网




"

2017广州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0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度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复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
 
三、2017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广东省合格线。
 
四、广东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的,可以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五、广州考区需要办理成绩复查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见附件)并签字,送(平邮或快递寄)到以下机构:
 
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收件人:王先生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12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38920206(仅限咨询,不作收件联系)、38923585。
 
六、成绩复查结果于12月22日前通过平邮方式寄给考生。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xls
 
广州市会计考办
 
2017年11月15日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