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高级会计师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9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宁夏考区考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会考办发〔2019〕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区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 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 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7〕55 号)的相关规定。
二、 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 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9月9日,为中级资格考试备用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 报名程序
2019年度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注册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3月28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9日,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中级资格现场审核点为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高级资格现场审核点为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缴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报考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应于3月31日24时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9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六、 收费标准
(一)中级资格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每人100元。
七、 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将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地点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完成对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作弊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试考务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