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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填报入口
2020上海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填报入口:http://yct.sh.gov.cn/netdzhy/login/loginSww.do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和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在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需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使用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身份验证或输入名称备案号进入填报界面。只有申请设立的申请人,可通过输入名称备案号进入填报界面。已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无需在本栏目再次填写。
2.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信息发生变更,如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于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变更报告;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于变更事项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报告。
3.填报完成后,申请人应记录凭证号,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向登记部门提供凭证号。填报事项不涉及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则无需提供凭证号。
4.若凭证号遗失的,可以登录本系统“我的申请”入口查询申请案。
5.若填写内容有误,申请人可以点击修改按钮再次填报,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新的凭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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