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州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下称联合年报)已于4月1日正式启动。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于2018年12月31日(含)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8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9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未参报企业名录将一并公示。
三、从2018年4月1日起,F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入联合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涉及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企业应提高自觉报告意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申报工作,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附件:1.企业申报流程
2.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附件1
企业申报流程
(一)用户登录:
●2018年已参报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
●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已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系统已提前注册用户。企业可申请找回密码,再登录联合年报系统。
●2018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但未申报设立备案的,先申请注册,再登录系统。
(二)数据填报:企业完成联合年报报告书中的数据填报后,按照系统自动分配的年报部门直接提交上报。
(三)数据反馈:年报部门查看数据,对明显异常或遗漏信息提出修改意见。
(四)出具回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其他年报部门统一向已完成申报的企业出具回执,表示商务部门等5部门已收到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企业端按需打印。
注意:已获回执的企业仍须按年报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正或补充填报数据。
附件2
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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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7870108-2-2 |
客服时间: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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