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税局:2016全面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提醒事项
为帮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准确、快捷的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现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新申报表启用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13号)的规定,我省纳税人自2016年6月1日起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自2016年7月1日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
(一)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本表。其他纳税人不填写本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一是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三是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税增值税税额的情况。其他纳税人不填写本表。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反映纳税人取得用于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情况。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资料填报顺序
根据表间数据的逻辑关系,纳税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填报: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重点事项说明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三)《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税务机关向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经营业务的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向推送,纳税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30号)相关要求填报。
四、特别说明
本指南针对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关注的部分重点事项进行提醒。申报资料填报的详细说明请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30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6日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