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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税: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常见问题第2页

发布日期:2016-06-07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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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票进行操作。若不能查询到以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信息,则需要联系主管机关核实处理。

十五、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后,原来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方式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答:原来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方式不受影响,同一张增值税发票既可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操作,也可以进行扫描认证。平台会

在每天晚上将当天纳税人已确认的数据与扫描认证的数据进行同步,纳税人可在执行确认操作的第二天通过“抵扣统计”功能查询到准确的可

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建议纳税人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替代原有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

十六、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出现问题由谁来处理?

答:技术问题,可联系各自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请求技术支持,其他问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十七、有没有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操作手册可供下载?

答:《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V2.0使用手册》可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页面的“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中进行下载。

十八、特别提醒纳税人注意的一个事项: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报征收期结束前,不得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再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若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这部分勾

选、确认的发票将无法纳入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中,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在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均已勾选、确认后

,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本期申报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日,方可开始下一个税款属期增值税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每个月申报征收期的截止

日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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