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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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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答案】ACD
 
【解析】本题为2010注会经济法真题,考试题目本身并不难,看清题目及选项即可

(1)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3)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4)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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