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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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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

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订立合同,将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甲得知后表示反对,由此发生争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丁公司有权使用该商标

B. 丙仅有权决定10万元以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如果甲不能向丁公司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则甲应当履行该合同

D. 该合同未经投资人甲同意,属于无效合同

【答案】D

【解析】未经投资人同意,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人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这是对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人的法定限制,与授权从事交易的额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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