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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

发布日期:2018-12-2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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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  )所有。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B

【解析】(1)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2)丁作为所有权人将该相机卖给乙时,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无关(无需考虑乙是否善意的问题),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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