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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知第2页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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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各市州注协应加强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应重点加强对公职人员挂名、兼职和被举报的注册会计师的核查,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辖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材料的审核汇总。

  (五)我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直接向我会提交《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3)、2016年度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有效存档合同、2016年个人会费缴纳单。

  (六)2015年度我省新注册、外省转入我省以及社保在外省参保的注册会计师,须提交社保缴纳清单原件。

  (七)2016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将在我会网站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按照《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进行惩戒。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我会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准备年检申报材料前,应通过我会网站查询、核对本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书面告知我会会员部;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变更的,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和我会报备。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年检材料前,须与省、市州注协结清2016年度会费;市州注协须与我会结清2016年度会费。

  (四)年检工作期间自愿申请注销注册和按规定不符合继续执业的注册会计师,须按要求报送相关年检材料、缴纳2016年度个人会费,并在年检材料中说明原因和是否转为非执业会员,逐级签署意见后报我会。

  (五)年检期间需换新证的人员,应随年检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换证人员若发现有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须另外提交本人签名的基本信息变更申请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新旧身份证复印件、全科合格证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核实原件)。

  (六)年检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会会员部联系。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0731-85165268、85165371。

附件下载:1、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应参加年检人员情况汇总表

  3、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4、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情况统计表

  5、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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