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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应将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上交给所在地市注协或省注协。
7、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格,表格格式不得改变。
七、检查时间的安排
1、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于3月6日前直接向省注协提交任职资格检查材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于3月6日前将任职资格检查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注协,设区市注协3月31日前结束初审并向省注协提交任职资格检查材料和注册会计师年检人数表(表三)以及本地区不参加年检人员统计表(表四),一并上报我会。
2、省注协于4月上旬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实地抽查。省注协在4月10日前结束年检材料最终的审核工作,于4月20日前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年检名单。
3、自发文之日起,省注协不再受理注册会计师的转所转会、拟任股东资格申请,检查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按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经设区市注协(财政局)初审后上报一份给省注协注册监管部。
联系人:陶 军 电 话:0791——86283992。
注册部邮箱:10790481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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