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局: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培训教材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培训教材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六年三月
前 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国务院在我国步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这项改革的实施,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了便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学习营改增政策、掌握实务操作,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组织人员编写了《营改增内外部培训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学习参考。
本《教材》共分为10章,涵盖了增值税概述及原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行为范围、税率和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减免、纳税义务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辅导、会计核算以及增值税税控系统涉税业务;同时附录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文件。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不当之处,执行时应以正式文件为准,并恳请批评指正。
编写组
2016年3月25日
目 录
第一章 增值税概述及原理 4
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4
第二节 增值税的优越性 5
第三节 增值税的划分类型及计算方法 7
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0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10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5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及管理 16
第三章 销售金融服务范围 22
第四章 税率、征收率 26
第一节 税率 26
第二节 征收率 26
第五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27
第一节 计税方法 27
第二节 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34
第三节 进项税额 45
第六章 增值税的减免 54
第一节 增值税减免的处理 55
第二节 过渡政策的规定 56
第七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62
第一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2
第二节 纳税地点 65
第三节 纳税期限 66
第八章 会计核算 68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68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 69
第三节 特殊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76
第九章 增值税税控系统涉税业务 80
附录资料: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 9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新修订版) 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 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7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8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 28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0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 31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 32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364
第一章 增值税概述及原理
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是由法国财政部官员法里斯.劳拉首先提出并实行,后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种新课税制度。在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
什么是增值额:所谓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因从事生产和商品经营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而“增加的价值额”。它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品销售(或劳务)收入额大于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增值额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上看,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W)扣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掉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的余额,即由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V+M)。这部分由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则称为增值额。在我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基本上相当于净产值。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及其它属于增值性的内容。
就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金额之后的余额,也就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进销差。它大体上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上看,增值额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即包括劳动工资、经营利润、资本利息、奖金、租金及其他增值性质的项目之和。
综上所述,增值税不同于以商品销售收人全额为征税对象的传统流转税,它是一种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新型流转税。
第二节 增值税的优越性
增值税自 1954 年在法国创立并取得成功后,短短的三十几年时间,已在世界许多国家被采用。一个税种何以有如此之大的魅力呢?原因在于同阶梯式流转税相比,增值税具有以下优越性:
一、较好地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
从计税原理看,增值税虽然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由于实行税款抵扣制,实际上只对纳税人自己创造且尚未征过税的收入进行课税,这样就避免了对销售额重复征税的弊端,使同一商品的税收负担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首先表现在同一商品,不论是全能厂生产的,还是专业厂生产的,税收负担都一样;其次,同一种商品,不论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客观条件如何,无论其原料构成情况,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大小,税收负担也是一致的。商品税收负担的这种一致性,使增值税具有了“中性”的特征。正是这种中性的特征,使增值税较好地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
二、具有内在的、主动的调节功能,对经济的适应性较强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就整个社会而言,增值额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额,其税率一经确定,也就把国家以增值税的形式从国民收入中提取的财政收入固定下来。国民收入增加,增值税的收入额会自动随之同比例增长;反之,国民收入下降,增值税的收入额会自动随之同比例下降。就一件产品和一个企业而言,由于盈利是构成增值额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环节应纳增值税额同产品和企业的盈利水平有一定程度的直接联系。当物质消耗的变化影响到产品盈利水平的升降时,产品或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会自动地随着盈利水平的升降而变化。增值税的这种内在的、主动的调节机制,较好地适应了经济的发展变化,可以及时、灵活地发挥其调节作用。
三、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
增值税的税率是按照商品的整体税负设计的,商品出口时,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的税额,是该商品在各个流转环节所缴纳的全部税款。按此退税,可以使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同样,当商品进口时,只要按进口额乘税率征一次税,就可以使进口商品的税负与本国生产同类产品的税负相同,增值税的这种出口能彻底退税,进口能足额征税的优点,在国际间贸易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尤其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四、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增值税以其所具有的中性特征,而使各种生产结构生产的产品和流转环节多寡不一的商品税负公平,这就避免了重复课税的弊端,使纳税人不能以通过改变生产结构而逃避税收。实行增值税可以使税收的征收管理更加严密,有效地防止偷漏税。因为实行增值税,一般是以发票注明的税款为依据实行税款抵扣,一个纳税人的扣除税额,就是另一个纳税人供应商品或劳务时已经缴纳的税额,这就使具有购销关系的两个纳税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关系。供应商品或劳务的纳税人如果逃税,发票上未注明税款,购买商品的纳税人就不能进行税款扣除,本应由供应商缴纳的税款就会落在购入者的身上。如果供应商逃税,而仍然在发票上注明税款,则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具有购销关系的两个纳税人进行交叉审计来发现逃税的现象。
第三节 增值税的划分类型及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的划分类型
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各国的国情和经济政策不同,以及对增值额概念理解的差异,各国税法所规定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并不一致,由此计算出的增值额内容也不尽相同。按计算出的增值额内容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
(一)生产型增值税
以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物资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增值额,但对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不予减除。由于这种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
在生产型增值税计税增值额的基础上减去固定资产折旧作为计税增值额。其内容相当于企业内各阶层收入之和,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
在生产型增值税计税增值额的基础上减去当期购入固定资产全部价值作为计税增值额。其内容只包括消费品的价值,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从增值税所采用的计算方法看,从理论上讲,可分为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再乘以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在直接计算法中又分为“加法”和“减法”:
1、加法,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及其它增值项目的金额加起来,求出增值额,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公式: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项目)×税率
2、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税项目的金额,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项目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
公式: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项目金额)×税率
(二)间接计算法
间接计算法,又称税款扣税法。是指以销售额全值乘以增值税税率求出产品的整体税额,然后从中扣除外购非增值项目已经缴纳的税额,以这个税差作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税率-非增值项目的已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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