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
4、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
日常培训为增值税税控系统用户完成一般纳税人登记后,按照主管国税机关下达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手续参加相关税控系统培训。培训时需按技术服务单位要求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购买专用设备
购买时需携带资料:
(1)《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2)用户单位公章及单位名称、税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
增值税税控系统费用标准
行号 设备名称/费用名称 价格 备注
1 金税盘/税控盘 490元/块 必选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可全额抵减
2 报税盘 230元/块 可选
3 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330元/年/套 必选
6、发行专用设备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税控专用设备(包含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的行为。
(1)企业名称;
(2)税务登记代码;
(3)开票限额;
(4)购票限量;
(5)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6)开票机数量;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1、3、4、5、6、7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2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7、系统安装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以集中安装为主(日常服务主要为上门安装),纳税人提出由服务单位上门安装的,可以拨打服务单位热线电话提出安装要求,服务单位应在纳税人提出安装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工作。
8、购买发票
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报税盘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购买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报税盘
(3)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4)《税务登记证》(副本)。
9、开票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可以同时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0、抄报税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分为征期抄税和随时抄税。
征期抄税:必须在征期首次进入系统时执行,否则发票填开功能被禁用。抄税后必须在锁死期内报税,逾期不报则系统会自动锁死,直到报税成功并将成功标志返回系统后才能解锁。
随时抄税:又称非征期抄税,主要是为解决开票量大的企业,专用设备存储空间有限的问题,当企业开票量达到一定值,存储空间已满时,企业只要将这部分发票抄税后,就可以继续开具发票了,抄出的税可以随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当月报税。但对开票量不是很大的用户,完全没有必要使用此功能。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抄报税:指在税务机关指定报税时间内(每月的例征期内),纳税人将税控盘中的开票信息形成抄报数据,用税控盘或报税盘到税务局抄报纳税。税务机关从税控盘或报税盘中读出抄报数据,并将监控数据和新的购票信息写入税控盘或报税盘。
11、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你单位已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资格,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或 ,自愿选派人员参加免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税人使用的报税盘,须凭此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金税盘每个490元,税控盘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330元。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请你单位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签署《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省级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12366
航天信息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8106116
航天信息河南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713369
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监督电话: 4006112366
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119900(税控)、4008110006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纳税人留存,第三联交纳税人转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申请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及邮政编码
经办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
请
事
项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材
料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 □ )外,应根据申请事项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1.税务登记证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
□3.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4.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制度
□5.保存、运输及交付相关制度
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详细说明申请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
□3.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5.《资产负债表》
□6.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应报送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1.《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2.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
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六、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七、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1.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机构、场所对其他机构、场所负有管理责任的证明材料
□2.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代理委托书( □ )、代理人身份证件( □ )。
收件人: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编 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申请事项(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购票人信息
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初次 □变更 (请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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