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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会计管理常见问题咨询解答

发布日期:2021-09-0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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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会计管理常见问题咨询解答

河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常见问题问答

(2021年7月30日更新)

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考试报名、证书办理、职称评审和信息采集等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对近年来会计人员咨询的热点问题整理如下,通过分类问答的形式进行公开答复。答复内容仅作为会计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制度,解决实际问题需求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为准。

1.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是否可以查询?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答: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已经依法取消。《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2.怎么查询之前继续教育记录?目前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文件要求,我省停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需要查询2017年之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的,可登录网址http://222.143.32.105:8006/henams/#/EduHistory自行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显示在我省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目前,我们正在升级建设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3.如何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点击“信息采集”,跳转至河南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常见问题回复请查看“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完成认证后将自行跳转至信息采集填报页面。

4.怎么修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预留的手机号?

答: 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修改为新的手机号,然后重新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后,新的手机号才会更新。

5.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一是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二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则进行:(一)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二) 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6.信息采集具体问题应该咨询哪里?

(1)关于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名注册及认证问题,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或拨打河南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2)关于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审核业务问题,请咨询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市)财政部门,各县(区、市)财政部门电话可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联系我们”http://czt.henan.gov.cn/ztzl/kj/lxwm/进行查询。

7.考试报名时应该怎样选择报名点?

答:按照有关规定,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网上报名。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实际居住地选择报名点。报名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管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如需了解报名和考试具 体 问 题 , 请与本人所在报考地省辖市级财政部门http://czt.henan.gov.cn/ztzl/kj/lxwm/联系进行咨询。

8.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怎么进行?

答:我省从2020年起,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初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或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审核。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证书和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处理。

9.考试报名方式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省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注册号。报考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还须再次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等待报名点审核。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试。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为白底免冠证件照,面部清晰、亮度适中。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试。

1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报名信息后(审核通过之前)发现有误,是否还能修改?

答:如您已填写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且有报名注册号后(状态为请等待报名点审核)进行信息修改或附件信息修改,可在报名系统直接修改。如您已填写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且有报名注册号后(状态为请等待报名点审核)进行信息修改或附件信息修改,请删除现有报名信息,并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进行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在“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重新注册报名。

1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之后)发现有误,是否还能修改?

答:在报名确认及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2.登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时收不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答:在登录报名系统时,如果收不到短信验证码,可以过段时间再进行尝试。如果仍然收不到验证码,建议更换所用的浏览器或者更换手机号。备注:外省手机号和最近办理的本省手机号新号段不能接收到短信验证码。

13.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答: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在校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

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4.全日制高校学生可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初级资格考试。

15.报考人员取得其它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高级资格考试?

答: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会计师职称,即仅限取得会计师职称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

16.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中,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双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双学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照“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相应条件要求执行。

17.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何查分?

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40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需要说明的是:(1)客观题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直接通过计算机比对生成分数。(2)主观题每份试卷每道题都由两人以上评阅,同时引入三评和专家仲裁机制,统计和合分由计算机完成。(3)成绩公布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数据和考试结果进行反复测评。自从实行计算机网评以来,从未出现统分和合分错误。

18.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请及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查询。

19.考试成绩合格单怎么领取?

答: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直接打印。具体打印时间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确定。

20.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如何领取?

答:从2019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到报考时选择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本人领取2019年后的证书时,经信息复核、确认相关证件后,符合报考条件者签字领取即可。(备注:中级考生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才能领取)2018年及以前年度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到当地人社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

21.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时忘了在哪里报考的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忘了在哪个报名点报名,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合格人员信息中查阅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的第4至第9位为考生报名地的行政编码。具体请询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http://czt.henan.gov.cn/ztzl/kj/lxwm/。

22.考试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

答:初中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一般在成绩发布后5个月左右印好并发到河南。我省在收到证书后组织整理和安排市、县财政部门领取,一般在收到1个月左右陆续开始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官方网站通知或电话咨询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http://czt.henan.gov.cn/ztzl/kj/lxwm/。

23.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证书自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24.初中级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答:2019年及以后年度考试获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接收现工作单位在本辖区人员报送的《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签字、拍照上传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审核并完善申请材料后提交上级财政部门。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证书补发采用集中办理,我省分别于每年5月15日-31日和11月15日-30日两个时间段内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补发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补发证书一般在6-8个月到达我省,临时通知会计人员领取。2018年及以前年度获得的初中级证书补发请向当地人社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申请。

25.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条款具体问题?

答:《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2号)是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政策解释权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问题请咨询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

26.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及审核问题咨询?

答:按照《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要求,从2020年度起,全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33.99:8083/zcsb是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发建设的职称申报、管理和评审系统,系统具体问题、账号创建问题和申报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或当地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http://czt.henan.gov.cn/ztzl/kj/lxwm/。

27.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申报?申报途径?

答:一般安排每年的9月份或者第四季度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请留意各地人社部门官方网站通知。申报具体问题,请与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联系进行咨询。

28.评审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取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证书?

答: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和评审通过文件由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对外公示和发布。高级(正高级)证书领取时间请向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或当地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咨询。

29.高级(正高级)证书如何补办?

答:高级(正高级)证书的补办请向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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