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跨省调转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跨省调转指南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调转功能已经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调转接口联调通过,可以正常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的调入(转入)、调出(转出)。
一、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流程
(一)调出区外
会计人员在申请将信息档案调出区外前,必须先确认调入地区是否开通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业务,确认调入地区可以接收后再按下属流程申请调转。
会计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调出区外】模块申请调出区外,填写调转信息并打印《工作地变更证明》,由调入单位或调入地区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签章后,扫描上传。无工作单位或管理机构证明时,调入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并上传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扫描件。会计人员申请调出区外时务必正确选择要调入的地区。调转申请提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会计人员提交的调转申请由调出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1小时之内自动将信息通过接口转入《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自动确认转出内蒙古自治区。
调入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在本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确认接收。接收后会计人员按照调入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具体接收及办理手续等事宜请咨询调入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
(二)调入区内
内蒙古自治区只接收工作单位、户籍、居住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调入。
会计人员按照调出地区信息转出流程及要求,申请将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自治区。
调出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将信息上传至《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确认转出。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调出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确认转出的当天晚上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接收该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区外调入人员查询】模块查询接收的会计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转入的会计人员信息后,按照会计人员在调出地系统预留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自动推送邮件、短信通知会计人员办理后续完善信息等事宜。
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区外调入信息完善】模块确认、完善信息后提交。
调入地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在【区外调入审核】模块审核信息并确认调入。至此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转入内蒙古自治区的手续办理完结。
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可以正常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具体业务。
(三)会计人员查询调出、调入信息
会计人员调出、调入信息可以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cams.mof.gov.cn)查询。
二、会计人员信息调转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需要按照以上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必须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调出区外。当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可以选择在调出地或调入地完成。
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入内蒙古自治区,必须保证调转信息中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信息完整,调转信息中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年度必须在调入后补学完成。
会计人员信息调转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财政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会计人员信息调入内蒙古自治区后的日常信息管理
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所有事宜均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请阅读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中《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会计人员日常信息管理,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岗会计人员年度考核。在岗会计人员需要由所在单位按年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记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连续两年没有考评信息的,自动转为非在岗人员。
2.会计工作履历、会计工作年限。在岗会计人员履历需要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履历申报】中进行申报。非在岗会计人员待实际从事会计工作后进行履历的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工作履历信息为依据自动计算得出。
3.会计人员日常信息变更。会计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可以随时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信息变更。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考试、评审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其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申请变更,自治区财政厅在每年12月份自动更新此信息,会计人员待信息更新后,上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可;会计人员由无单位变更为有单位,在【区内调转】模块中进行。
会计人员信息实行属地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我的面板】显示现会计人员管理地区、管理机构,日常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事宜可以联系所属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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