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年报公示填写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超过两个的,应另附说明。
7、自主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公示或不公示。
8、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以下规则填写表格剩余部分:
(1)填报的“经营补充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
(2)英文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名称(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英文名称”,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3)英文地址: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4)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填写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9、所有应年报个体工商户需报送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年报事项,由个体工商户自行填报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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