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境外子企业基本情况表 (财企补01表)
(一)填报范围
本表由境外子企业分户填报。
(二)主要指标的填报方法
1.驻在地所得税率:应按照境外企业实际执行的税率填列。采用比例税率的企业,按实际比例税率填列;采用累进税率的企业,按平均所得税率填列。集团合并报表可不填列。
2.本年实际上交驻在地税金总额:指境外企业本年度实际上交驻在地的各类税金之和,集团合并报表汇总填列所有境外子企业向境外国家或地区上交的税金之和。
3.职工全年实发工资:反映境外企业全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含外方)工资情况,其中中方职工全年实发工资单独列示。
4.年末职工:反映境外企业年末职工(含外方)人数情况,其中中方年末职工人数单独列示。
(三)表内公式
4栏≥5栏;13栏≥14栏;15栏≥16栏。
二、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情况表 (财企补03表)
(一)填报范围
本表填报范围为2016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所涉及的所有法人企业。对于二级分公司等非法人企业,也应分单位进行统计,纳入本表统计范围。
(二)主要指标填报方法
1.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数量情况(个):指由集团本级及所属各级子公司投资设立、管理或发放补贴补助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公益及生活后勤服务单位机构。办社会机构以所服务的法人企业为单位统计,可以独立或不独立核算,对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应对收入、支出、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尽可能准确区分,办社会机构之间有隶属关系或产权关系的,如小学既有服务于母公司的本校,也有服务于子公司的分校,应分别统计。以当年年末数为准。其中:
(1)教育机构指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不包括服务于本企业的培训中心。
(2)医疗机构指企业所办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卫生所(医务院、保健站、卫生室)、急救中心等。
(3)市政机构指负责管理维护厂区外道路、桥梁、公园等市政设施的机构。
(4)社区管理机构指为社区提供卫生、文化、环境、治安等社会性福利服务的专门机构,类似于街道办或居委会。
(5)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专门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管理机构,服务对象全部或大部分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主要面向社会群众提供服务的,归入社区管理机构统计。对于以企业部门形式存在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纳入本表统计范围。
(6)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机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机构指为企业职工家属区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管理服务的机构;物业管理机构指为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机构,包括商业物业和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机构应向业主收费,如果全部运行费用均由企业承担的,归入社区管理机构统计。
(7)其他机构指除以上机构外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公益及生活后勤服务单位机构,如浴室、食堂。
2.在职职工人数情况(人):指与机构以劳动合同等形式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不包括外聘人员。
3.收入情况(元):指当年全部收入,包括收费、捐赠、财政拨款、企业经费补助等各种渠道的收入。其中,企业经费补助额包括企业提供的现金补贴、减免费用、主办企业垫支费用等。
4.支出情况(元):指当年全部支出,包括人员费用支出、办公费用支出、项目费用支出等各类支出。
5.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情况(户):指企业自办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物业管理机构分别服务的职工户数。
6.其他问题的说明:如果企业设立的某机构同时承担多项职能,按承担的最主要职能填列到相关机构,不分别填列。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情况表 (财企补04表)
(一)填报范围
本表填报范围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含境内、境外上市)。
(二)填报方法
1、本表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含境内、境外上市)填报,如为集团在合并表中填列;
2、同一公司在境内、境外同时上市,需分项填列;
3、国有股股东隶属中央(或地方)企业集团应填列至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4、上市公司如有两个或以上国有股股东,需分项填列前十大国有股股东持股情况,“合计”项为上市公司所有国有股股东合计持股情况。
四、国有企业带息负债情况表 (财企补05表)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各项带息负债本金、利息、逾期本金以及累计欠息情况。补充资料反映企业的带息负债成本情况、永续债和优先股发行情况以及境外发债情况。
(一)填报范围
本表填报范围为2016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所涉及的所有法人企业。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往来借款应在合并报表时抵消。
(二)填报方法
企业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科目分析填列,识别出其中带息负债的金额。企业持有的外币带息负债,应按照外币折人民币的金额填列,外币折人民币时应以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相应币种汇率的中间价折算。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三)指标解释
1.本年应计利息: 反映相关带息负债本年度应计提的利息。
2.逾期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 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带息负债逾期本金。
3.年末应付利息:反映本年累计应付未付的相关带息负债的利息。
4.短期融资券:反映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5.超短期融资券:反映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6.应付债券:反映剩余期限一年以上的各类债券,包含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优先股。
7.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别反映剩余期限一年以上的各类债券。
8.融资租赁款:反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对外筹资的情况。本金根据“长期应付款”与“未确认筹资费用”的差异填列。
9.利息支出总额:反映企业当年全部利息支出金额,包括利息费用化和资本化金额,包括计入负债的永续债利息、优先股股利。
10.利息资本化金额:反映企业本年度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全部借款利息。
11.带息负债融资成本率:反映企业当年带息负债平均资本成本,由利息支出总额除以平均带息负债余额(按月平均)计算。
12.已发行永续债、优先股:反映企业期末发行在外永续债、优先股本金(股本总额),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优先股需单独列示。
13.境外发行外币债券总额:反映企业集团所属境内外子企业本年度累计发行外币债券的本金总额,以人民币填列。各项明细按各项债券的实际币种填列。
14.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总额:反映企业集团所属境内外子企业本年度累计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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