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继续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南财会〔2018〕24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部署,为规范我市会计秩序,提高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人员专业素质,大力推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2018年南宁市仍将继续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宣传,加快尚未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单位的申报进度
南宁市现已审批确认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合格单位超过1000家,但仍有部分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比较薄弱,没有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今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指导辖区尚未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单位积极申报。一是要加宽单位申报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横切面,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官网建立“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专栏,公布已获得“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合格单位”名单,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文件,做好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宣传;二是加深有关单位申报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纵切面:①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企业情况,今年重点考核大中型企业;②各级财政部门要摸清机构改革后新成立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动新成立单位积极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申报工作;三是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渠道继续加强培训与指导,为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继续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复查工作,巩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成果
会计基础规范化复查工作是2018年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重点。为大力推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巩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考核验收成果,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强对已取得“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合格”资格的单位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是已取得“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合格”资格但近年来在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有关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单位。如复查不合格将按照有关规定撤消其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合格单位资格。
三、继续建立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联系单位名录,“以点带面”促进我市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联系单位名录,督促各联系单位今年通过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确认或复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让各个联系单位在本系统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全面推进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平台沟通作用。同时,通过这个平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市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及会计信息质量。
四、申报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考核确认的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报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考核确认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申报审批表;2.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考核评分表;3.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整改方案;4.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总结;5.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6.单位财务人员回避制度证明;7.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材料1和2请到南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材料3至6为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情况提供,材料7请从附件中自行下载。
附件: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南宁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张丽璇、莫涵 联系电话:0771-218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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