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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4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降低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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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4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降低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4月1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等内容,具体如下: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降低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

  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统一再降低25%.即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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