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郑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时间
一、年检范围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参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养老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已建立独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成立独立党组织批复文件。
四、要求
(一)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应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市民管办(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07室)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也可点击“附件”下载“郑州市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联系电话:67177191、67178322。
2016年度民非年检报告书.doc
郑州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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