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郑州社会团体年检时间
郑州市市属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方案
一、年检范围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应当包含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必须按照《全国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的要求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异地商会最新会员名册。
四、要求
(一)各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应参检的社会团体可前往市民间组织组织管理办公室(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07室)领取《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也可点击“附件”下载“郑州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联系电话:67182772、67882760。
附件:2016年度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doc
郑州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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