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发生购建不动产的业务,按照政策规定分 2 年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填写附表五对应栏次和附表二对应栏次。
适用分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附表五第2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和附表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中反映。详情【填写案例三】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填写在附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与此同时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五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详情【填写案例四】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填写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相应的栏次;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填写在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填入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详情【填写案例五】
【填写案例三】购进不动产抵扣分期抵扣的填写
2016 年5 月10 日,某市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5 月20 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 万元。
业务分析:根据不动产抵扣相关规定,110 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将在本期(2016 年5 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 个月(2017 年5 月)抵扣。
该项业务在2016 年5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报方法:
【填写案例四】2016 年9 月10 日,某市A 纳税人购入一580批外墙瓷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 万元;因纳税人购进该批瓷砖时未决定是否用于不动产(可能用于销售),因此在购进的当期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1 月20 日,纳税人将该批瓷砖耗用于新建的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该30 万元进项税额在购进的当期可全额抵扣,在后期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该3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40%应于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于领用当月起第13 个月,再重新计入抵扣。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0 万元×40%=12 万元。
该项业务在2016 年11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报方法:
2016 年11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2017年11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填写案例五】某市S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 月8 日,买了一座办公用楼,金额1000 万元,进项税609额110 万元。2017 年4 月,纳税人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用于集体福利,此时不动产的净值为800 万元。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购入该项不动产,应在2016 年5 月抵扣66 万元,2017 年5 月(第13 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 万元。由于纳税人在2017 年4 月将该项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因此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2017 年4 月,该不动产的净值为800 万元,不动产净值率就是8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8 万元,大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6 万元,按照政策规定,这时应将已抵扣的66 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88-66=22 万元。该项业务在2017 年4 月(税款所属期)的填报方法:
该项业务在2017 年5月(税款所属期)的填报方法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主表、附表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组成。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之前需要先进行是否达到“起征点”政策的判断,如果未达到“起征点”,不能在主表中第1至8栏填写相关内容。
1.“起征点”标准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2.“起征点”口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适用“起征点”政策。有差额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销售额口径为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货物劳务“起征点”销售额为“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劳务免税销售额”、 “货物劳务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服务、无形资产“起征点”的销售额为“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服务、无形资产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
(二)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主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为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根据适用征收率和项目不同,分别填写在不同的栏次中。销售货物货物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填写在不同的列中。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填写3%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包含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的,填写在该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或税控收款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销售额。
销售货物劳务的应纳税额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根据适用的不同征收率分别计算填列。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包含在地税预缴的税款和异地国税预缴的税款)填写在“本期预缴税额”栏。
2.附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根据不同的征收率分别填写附表,计算出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并填写到主表相应的栏次中。
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指引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预缴税款表中“销售额”为扣除前的含税销售额。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项目编号”。 “扣除金额”列由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填写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不同项目需要分开填写该表。不同项目的扣除金额不能打通计算。
【填写案例六】某A 省建筑公司在B 省分别提供了两项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 年5 月,项目1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55 万元,支付分包款1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2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公司该如何预缴税款?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 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 由于当月收入555 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 万元后为负数(-1000 万元),因此,项目1 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余的1000 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项目2 当月收入1665 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 万元后剩余1110 万元,因此,应以1110 万元为计算依据计算489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1665-555)÷(1+11%)×2%= 20 万元
【填写案例七】某A 省建筑公司在B 省分别提供了两项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 年5 月,项目1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55 万元,支付分包款1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2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公司该如何预缴税款?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 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 由于当月收入555 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 万元后为负数(-1000 万元),因此,项目1 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余的1000 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项目2 当月收入1665 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 万元后剩余1110 万元,因此,应以1110 万元为计算依据计算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1665-555)÷(1+3%)×3%= 32.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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