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会经济法辅导返回首页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日期:2021-11-06 来源:会计考试网

"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 

B、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36% 

C、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的期限没有约定,依《民法典》相关规定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D、为了借贷而签订的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借款人到期不偿还贷款应当按买卖合同处理 

【答案】C

【解析】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选项A错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选项B错误;选项D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处理。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一般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B、第三人对履行债务具有的合法利益,既可以基于身份关系产生,也可以基于财产关系产生

C、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D、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ABCD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债务人转让义务,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D、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

【答案】AB

【解析】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选项C表述错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选项D表述错误。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