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或合伙人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或合伙人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
B、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缺乏流动性
C、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
【答案】ABC
【解析】合伙企业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选项D违背了“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2)合伙企业的信用基础最终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会受到其他合伙人的制约,导致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缺乏流动性。(3)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但具有许多类似法人的特点,依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实际上具有相当多的类似法人的特征,例如: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4)合伙企业的内部治理高度灵活;(5)合伙企业并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甲、乙、丙、丁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对财产份额的转让进行约定,下列关于份额转让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向乙转让所持份额,应当通知丙、丁
B、乙拟对外转让所持全部份额,应当经甲、丙、丁中至少2人同意
C、甲向乙转让所持份额时,丙、丁有优先购买权
D、丁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需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该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错误;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是内部转让,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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