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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需要付费吗?

发布日期:2026-08-16 17:53:4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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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需要付费吗?

根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十条“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但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的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对市场上的产品的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验,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监测检验费。”

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怎么办?

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

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

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

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者采取上述行政处理措施,并不影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其给予应有的处罚。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通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报送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抽查产品范围、工作分工、进度要求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抽样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抽样机构抽样,并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随机选派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等规定。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抽样生产者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是哪年?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是1992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为了防止重复抽查,全国性抽查计划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生产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保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包括《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若干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地方颁布的管理本行业、本地区的质量监督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产品,检查依据的是标准,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依据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中文名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机构

国务院

对象

监督部门

对应

县级以上地方

主要方式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监督抽查

它包括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等。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按季度对全国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法律的要求定期公布。国家监督抽查的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原国家经委发布的《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若干规定》,以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补充规定》。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了监督抽查的对象、范围,抽查的原则,工作程序,承检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处理等。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级区内也可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抽查。

2、统一监督检查

统一监督检查是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另一种方式,通常只用于检查某类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做法是按统一产品、统一标准、统一检验方法、统一判定原则和统一汇总口径的五统一原则,对生产同种产品的所有企业普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全面掌握该产品的全行业的质量状况,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提高被检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3、定期监督检查

定期监督检查是地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通过制定产品目录,按规定周期,对本地区的重要产品进行连续质量监控,以促进和保持这些产品的质量水平。

除上述三种主要形式外,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群众举报,或根据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指示或意见,对某些企业的某种产品组织一些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会处罚经销商吗?

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产品,负责流通环节的执法部门应对销售者进行处罚。

如果销售者按规定索要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近期检验报告、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这样就可以证明销售单位确实不知道该产品是不合格品,仍然要接受处罚,但可以减轻处罚。被罚款后,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对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层的产品质量检验所环境待遇咋样?

检验员的终极目标都是混个领导以后不要做实验,再不济混成行政后勤人员也算混的不错

甚至有一次跟人事的抬杠,我宁愿当洗瓶工

人事,你们实验员为什么不自己洗瓶子,还要雇洗瓶工

我,我愿意啊,给我同样的工资让我洗瓶子我笑死了,又不用赶进度,又不用动脑子,又不怕出错,又不用担责任,虽然跟你们坐办公室的比不了,但也算烧了高香了。

不要以为后勤什么都做,门卫保洁都是外包物业的人自不必说,后勤其实是甲方,工作只有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换灯泡,打电话外包,下水管漏水缠个生料带,打电话外包,甚至连。。。。(挺震惊我的一件事,相当于请人来你家数你家有多少钱)所以行政后勤才是归宿。

因此这工作干也没什么但一定要跟领导保持好关系,不要练什么实验技能,要练场面话,练酒量,到时候评了职称领导给你新开个部门当个小领导美滋滋的过日子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有哪些呢?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以下列产品为重点:

一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电器产品、易燃易爆产品等;

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包括工业原材料、基础件,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的民用日常工业品等;

三是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括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反映的发生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怎么样?

我也来回答下吧。

18年进的市工商局,然后机构改革后,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食药、质监、价监、知识产权3大+2小合并)现在在市局局办工作,现在算算工作3年了。

我的专业是土木工程类,本来和工商局八竿子打不着,结果考三不限进来的。

工作方面,这个单位的事务很广,基本上只要你做生意或者经营就都管,当然并不仅仅管生意人。我的感觉是累,因为现在像我们单位光本级队伍就有四百来号人,我们这年纪的少的可怜,90后不算二级机构的话正式编(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只有2个,30多岁的也才那么几个,所以庞大机构的庞大事务就基本上落在了我们这些年轻的人身上了(不是说老的不干事,只是年轻的肯定别想着轻松,老的看岗位)。当然慢慢的现在习惯了,而且慢慢的顺手了,加班基本上不多了。

待遇方面,正常待遇,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都没有,能发的都会发,不能发的分钱都没发过。像我们单位,属于湖南一个不太发达的地级市,我一年现在到手7-8万吧。

质量监督抽查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GB2828抽样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什么?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健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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