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常见问题解答
1、哪些企业应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上海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参加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2、自贸试验区企业是否要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统计局商资函〔2016〕223、183号文精神,今年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的对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都要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3、2015年新成立但没有发生业务的公司是否需要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需要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4、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答:2016年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受理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8月31日。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收取纸质材料,也不再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加盖确认章。市属企业不设现场联合服务点,各区县设立联合服务点的时间、地点,由各区(县)自行决定。企业可查看各区(县)商务部门的审核意见,或查询联合年报通知栏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5、为什么要开展存量调查?如何申报?
答: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是商务部首次开展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外商投资存量及其分布结构,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全面的统计信息支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数据依据。
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存量调查与2016年联合年报工作同步实施,并依托联合年报网络系统平台开展相关工作。企业在申报联合年报时需一并填报存量调查表。存量调查表中绝大多数指标系统会自动提取,企业只需进行核对和修改。年报系统中没有的指标需要企业自行填报。存量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5年12月31日。
6、关于无纸化年报问题:
(1)哪些企业可以无纸化申报?
答:所有企业均为无纸化申报,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资料。如果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有疑问的,可要求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复核、校对。
(2)无纸化申报是否必须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答:不是必须的。鼓励企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代填代报,企业也可以自行上报,完成无纸化申报。
7、企业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www.lhnb.gov.cn网上联合年报系统中的企业忘记密码时,请发邮件给年报系统客服人员chinalhnb@vip.126.com,邮件正文请写明企业代码、企业名称、所在地区、登陆方式(普通登录),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客服人员会尽快帮助企业找回密码。
8、企业如有问题需咨询,可以拨打哪些电话?
答:企业在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及时拨打各职能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1)涉及商务部门的有关问题,请联系所属商务部门;
(2)涉及财政部门的有关问题,请联系所在区县财政局;
(3)涉及税务部门的有关问题,请联系所属税务局,或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4)涉及统计部门的有关问题,请联系所属统计局。
(5)各区县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的联系方式可查询联合年报网站通知栏;
(6)需要咨询外资统计报表有关问题或统计网上直报系统问题的,请拨打63685505、63685506;
(7)如遇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网上填报的技术性问题,可咨询年报网上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001-0722;E-mail:chinalhnj@vip.126.com。
9、哪些企业由市属受理,哪些企业由区县受理?
答:商务和统计部门的指定依据为“企业批准证书”左下角的批准号,商外资后面为“资审”、“沪合资”、“沪合作”、“沪独资”、“沪外资”和“沪股份制”的选择“上海市商务”作为主管部门;沪字后面加所在地区的简称的,则选择当地的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如批准号为“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5)0012”或“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7)0032”的企业需选择长宁区商务作为主管部门)。
财政和税务部门依据平时税收征管对应的财政和税务部门,如市税务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财政、税务年报参加市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区县税务机关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各区县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具体情况可参阅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须知(见联合年报网址上的通知栏)。
10、新企业无法进入年报系统怎么办?
答:新企业在线注册时输入企业代码后提示“您所输的代码不在本系统”,说明在年报库内没能找到该企业信息,需要主管部门手工添入,添加完成后企业才能进行注册。遇到此情况请及时与企业所在地区县商务部门取得联系。
11、如何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
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码)或备案证明填写。
12、年报基本信息中“联系地址”是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还是填写“注册地址”?
答:有的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在同一地方,在填写企业联系地址时应该填写“实际经营地址”。
13、“三证合一”后税务部门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如何知道自己的税务征管分局?
答:实施“三证合一”后,企业的税务年报仍由其税务的征管分局负责办理。如企业不知其税务的征管分局,请登录上海市税务局官网www.tax.sh.gov.cn(首页>纳税服务>涉税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查询)。
14、2015年12月份外资统计报表没有申报怎么办?
答: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在沪外商投资企业每月15日前均应通过“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外资统计网上直报)”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如企业当时未进行申报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写明当时未申报原因、承诺今后每月会按时申报、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办理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具体请参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15、外商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如何申报?
根据《上海外商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应每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1)填报时间:每月1日-15日。
(2)填报方式:进入www.scofcom.gov.cn (网上办事-在线办事系统)或www.investment.gov.cn,点击“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外资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企业用户”,用户名:3100+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23456。建议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关于投资情况表:投资方实际出资后,企业应根据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载明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填报在本月实际一栏,相应的证明材料应提交至所在地外资统计主管部门。
(3)企业的外资统计主管部门请登陆系统查看。直报系统技术支持专线:63685505。
16、企业如在2016年发生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变更的,如何填报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报告书?
答:以企业拿到的商务部门颁发的最新版批准证书为准。原则上,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报告书中关于基本信息部分应填写最新的内容;出资、投资和经营情况按2015年度的情况填写。
17、批准证书原件正在商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可否参加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可以。今年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实行网上申报,商务部门不再在批准证书上加盖确认章,所以上述情况不影响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的申报。
18、企业如何可以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尽快办结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作效率:
(1)高度重视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工作,如实完整并准确填写各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报表中的相关数据。
(2)认真阅读www.lhnb.gov.cn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网站新闻通知栏目下的各个通知,特别是上海的年报须知和各部门联系方式。
(3)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先找到对应的部门和电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拨打咨询。
(4)报表上报后,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和审核详情,确保在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第一时间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要求,修改相关数据后重新上报。
(5)及时关注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须知中的几个微信号,获取相关资讯和帮助。
19、金融类企业如何办理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
答: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类企业,以及由于其他特殊情况(如外资合伙企业),没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企业,可以从联合年报网站下载电子版的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报告书。填写后,请至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办理联合年报和存量调查申报手续(地址:本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615室)单老师,联系电话:62751309。
20、外商投资企业是否还要参加外汇管理局的年报?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文要求,将直接投资外汇年检,调整为实行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申报(访问地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企业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网上申报完成即可,无需到现场交材料盖章。
涉及外汇管理局存量权益登记的有关问题,请拨打外汇管理局电话,58845424、58845425、58845938、58845199、58845470、5884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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