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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云阳县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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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云阳县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2021年度年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凡于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2年1月1日及之后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日— 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公示方法

(一)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1.身份认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提示页面。首次登录的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请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忘记联络员登录信息的,请与辖区市场监管所或者企业风险科联系,进行联络员失效后重新注册。

2.登录公示

注册联络员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 “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联络员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即可填报并公示年报信息。

(二)手机填报

关注“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为您服务”-“企业年报”- “企业联络员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即可填报并公示年报信息。

四、年度报告内容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费金额等社保信息;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等统计信息;10.大型企业需填报并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11.年报时自动关联出疫苗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的企业,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12.特种设备相关情况;13.海关管理企业填报相关内容。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特种设备相关情况;6.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相关内容;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费金额;7.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8.特种设备相关情况;9.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相关内容;1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五、年度报告公示注意事项

1.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有效,各市场主体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通过互联网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公示,也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3.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4.市场主体发现申报的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5.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 、咨询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辖区市场监管所或企业风险科进行电话咨询。

序号

单 位

联系电话

1

青龙所

023-55115535

2

双江所

023-55186315

3

北城所

023-55336809

4

盘石所

023-55382315

5

澎溪所

023-55182061

6

江口所

023-55811958

7

南溪所

023-55751315

8

凤鸣所

023-55358123

9

高阳所

023-55620315

10

故陵所

023-55453315

11

栖霞所

023-55566567

12

龙角所

023-55324315

13

企业风险科

023-5533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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