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绵阳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
全市各经营主体: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一、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年报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绵阳市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对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三、年报方式
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gsxt.gov.cn)网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栏目项,按照经营主体类型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栏目项即可填报年报。填报年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填报方式
1.工商联络员登录,点击“工商联络员登录”菜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凭自设密码登录填报;若是首次登录,可通过点击“获取初始密码”菜单获取初始化密码(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工商联络员备案手机号码)登录。
2.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方式
登录公示系统,点击“个体工商户登录”菜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填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时,英文字母大小写均认可通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表格后填报提交。
四、注意事项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填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法律责任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机关将对上述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涪城区市场监管局:0816-2388577
游仙区市场监管局: 0816-2276237
安州区市场监管局: 0816-4368812
江油市市场监管局: 0816-3364807
三台县市场监管局: 0816-5283595
梓潼县市场监管局: 0816-8229909
盐亭县市场监管局: 0816-7122596
平武县市场监管局: 0816-8822033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0816-4825872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 0816-2540925
科技城新区市场监管部门: 0816-6334550
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 0816-2589937
仙海区市场监管部门: 0816-2792362
科学城市场监管局: 0816-2488518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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