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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中市经营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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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中市经营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全市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主体应当每年按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经营主体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报送:

1.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跳链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填报(网址:https://www.sczwfw.gov.cn/)。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sc.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申报,按操作流程录入年报信息并保存,即可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任务;

3.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请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如实进行年报。特别注意年报资产状况信息中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数据不能全部填报为“0”,而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大大降低企业信用度。

3.歇业的经营主体也应该按期报送年度报告,最长歇业时间为3年。

4.经营主体还应当报送涉及社保、医保、外商投资、统计、税务等方面的信息

五、重要提示

年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提醒各类经营主体接到类似网站链接的微信、短信或电话时,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点击链接,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报警。

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年报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88555

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281175

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369320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386128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232495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269513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5281313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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