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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7)6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
(8)7收购:指因购入而新增的上年未作单户填报本报表的企业(单位)。
(9)9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上报原因。
15.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
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子企业表,3境外子企业表,4事业并企业表,5基建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16.补充指标表标识码:按企业与财政部门对口管理关系选择填报,具体内容包括:01粮食,02铁路运输,03民用航空,04工业、交通运输、邮电,05邮政,06电信,07农口,08文教,09外经, 10旅游,11施工,12烟草,13供销合作社,14 电力,15 石油石化,16境外企业,17户数表,18办社会机构,19上市公司国有股, 55其他;不在以上范围内的企业填“00”。
17.备用码: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四、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余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
4.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5.表内“少数股东权益”由集团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填列。
6.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 △结算备付金:反映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应根据“结算备付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2. △拆出资金:反映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交易为目的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衍生金融资产: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的期末余额。
5.应收账款: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 △应收保费:反映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7. △应收分保账款: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8. △应收分保准备金:反映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9.应收利息: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应收股利: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1.其他应收款:反映企业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反映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资金,应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3.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或“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的期末余额。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其他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4)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7)6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
(8)7收购:指因购入而新增的上年未作单户填报本报表的企业(单位)。
(9)9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上报原因。
15.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
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子企业表,3境外子企业表,4事业并企业表,5基建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16.补充指标表标识码:按企业与财政部门对口管理关系选择填报,具体内容包括:01粮食,02铁路运输,03民用航空,04工业、交通运输、邮电,05邮政,06电信,07农口,08文教,09外经, 10旅游,11施工,12烟草,13供销合作社,14 电力,15 石油石化,16境外企业,17户数表,18办社会机构,19上市公司国有股, 55其他;不在以上范围内的企业填“00”。
17.备用码: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四、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余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
4.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5.表内“少数股东权益”由集团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填列。
6.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 △结算备付金:反映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应根据“结算备付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2. △拆出资金:反映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交易为目的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衍生金融资产: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的期末余额。
5.应收账款: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 △应收保费:反映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7. △应收分保账款: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8. △应收分保准备金:反映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9.应收利息: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应收股利: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1.其他应收款:反映企业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反映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资金,应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3.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或“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的期末余额。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其他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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