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泗阳县残保金年审通知
关于2020年度泗阳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的通知
全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和省残联、省税务局征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全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度审核认定(简称年审)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于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180.97.2.45/Epoint_JSCLOUT/EntReport/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扫描件(一式两份,用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上年度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正本扫描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4、用人单位在2019年度为从业残疾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凭证扫描件(与合同约定时间一致需社保处盖章)。
5、用人单位2019年度发放残疾人每月工资相关原始记录资料。如银行打卡流水凭证或年内残疾人实际在岗所有月份工资发放签字名单原件(财务做账凭证)等;
6、企业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原件;
7、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逾期不报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从业残疾人员审核认定的单位,一律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由县税务机关根据单位在册职工人数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缴或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除限期补缴外,对逾期不缴的部分将按规定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将依据省、市、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年审地址:众兴镇长春西路8号残疾人联合会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 80703581。
泗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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