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实务返回首页

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4-10-24 来源:会计考试网

"

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有关权益工具定义的,应当按照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企业对于本规定发布之前已经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