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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宁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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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宁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知

尊敬的纳税人: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及时帮助纳税人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宁波市税务局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税形式,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对电子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因此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以便提高您的工作效率。

一、申报方式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我们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您选择。为了节省您宝贵时间,建议您采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访问地址: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办理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申报业务。(非接触式)

(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区,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

二、申报前期准备

无论您采用何种方式申报,为了避免您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务必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前完成如下几项工作。

(一)查验四季度预缴申报

如果您未进行201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应首先完成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否则,您的年度申报将无法完成。

(二)核对本企业有关基础信息

如果您企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等企业信息发生变化,与税务登记的信息不再一致,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三)事先申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已报送财务报表。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模块申报年度财务报表(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定额征收所得税纳税人以及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如果您没有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申报记录,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系统会提示没有进行年度财务报表申报,造成申报失败。

(四)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跟2018年度相比有一些变化。为了您能顺利完成年报填写,建议您仔细研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详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9年修订)(详见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详见附件3)。

三、如果您已完成上述四项准备工作,现在可以开始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步骤

1、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详见附件4)。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使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为了保证风险扫描的准确性,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申报年度财务报表。

(5)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6)缴款查询

2、企业所得税年报(B类)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详见附件5)。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5)缴款查询

3、企业所得税年报(分支机构)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详见附件6)。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A类分支机构2018版(年)”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5)缴款查询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具体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详见附件7)

1、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申报时,选择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您,为了保证风险扫描的准确性,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申报年度财务报表;

2、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您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3、您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三)网上申报填表中重点注意问题

1、为了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升纳税人填报体验,电子税务局对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自动识别,自动计算并显示享受优惠金额,同时不再显示其免于填报的6张表单,分别是《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2、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基础信息表101(纳税企业申报企业类型)、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的数据是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税务登记信息中直接提取的,属性为不可修改,如果您发现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来修改您的相关信息,否则可能影响您享受税收优惠。

3、附表A106000的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数据已自动计算显示在您的年报表单中,该数据属性为不可修改。如对数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税源管理人员。

4、录入申报过程中,请先录入附表,最后主表。

5、企业所得税年报(B类)填报过程中要注意“按季度填报信息”与“按年度填报信息”的区别。“按季度填报信息”在年报申报时无需填报,“按年度填报信息”仅保留“小型微利企业”选项,该选项由系统纳税人季度预缴申报数据自动判断生成,无需纳税人勾选

四、年报更正(修改)申报注意事项

如果您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成功后,发现部分数据需要调整,请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更正(修改)申报。

1、已经申报尚未缴纳税款:您将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进行申报作废,然后重新申报。(非接触式)

2、已经申报并且缴纳税款:您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功能进行申报。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详见附件8)。(非接触式)

3、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到各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

五、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需要业务或技术咨询,请拨打12366或向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9年修订)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4.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

5.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

6.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8.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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