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农村饮水工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要点解析
1.政策适用范围
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2.优惠享受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相关导读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