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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账面计入的营业外收入,汇算清缴时是计入政府补助吗
问:增值税加计抵减账面计入的营业外收入,汇算清缴时是计入政府补助吗?
答: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上加计抵减的进项待实际抵减时将实际抵减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汇算清缴时填写在A101010第26行“其他”栏次即可,最终反映在A100000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
提示:如果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主表按照利润表年报直接填写对应项目即可,无需填写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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