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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19-04-0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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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客票的,取得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纳税人取得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进项税抵扣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三、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四、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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