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实务 > 办税实务返回首页

选择“部分抵扣”与“不抵扣”后,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不能再次选择抵扣

发布日期:2019-08-31 来源:会计考试网




"

选择“部分抵扣”与“不抵扣”后,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不能再次选择抵扣

问: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选择“部分抵扣”与“不抵扣”后,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不能再次选择抵扣?

答:(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允许纳税人在“有效税额”栏次填写该张发票的部分税额,并确认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张发票选择了部分勾选,则代表确认了这张发票只抵扣有效税额,发票的状态就变成“已抵扣”,当前所属期申报缴税后或申报期结束后,本张发票剩下的税额也不能再次进行勾选抵扣。

(2)纳税人可通过“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选择确认申报期内不抵扣的进项发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了“不抵扣”后,当前所属期申报缴税后或申报期结束后,该张发票不能重新被抵扣勾选。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