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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解答三第2页

发布日期:2016-06-20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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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向客户赠送的促销品,如金融服务销售价格包含促销品,则不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如在销售价格之外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促销品,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其他纳税人有类似情形的,比照处理。
  (十三)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可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三条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四)提供生活服务的学校是否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根据《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提供生活服务的学校,不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缴税管理。
  (十五)餐饮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从批发市场或超市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能否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批发市场、超市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餐饮业一般纳税人从其购进取得的免税销售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旅行社为客户提供的自由行服务,仅提供机票预订或机票+酒店预订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该业务是否按旅游服务征收增值税?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的机票预订或机票+酒店预订服务,属于为旅游者组织安排交通、住宿服务,应按旅游服务征收增值税。
  (十七)客运公司提供的单位和个人包车服务能否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具体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除上述可选择简易方法计税的运输服务外,一般纳税人提供其他运输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客运公司提供的包车服务不属于36号文件列举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二、发票问题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目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上述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其他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对于某些承保风险较大的项目,通常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对于不能拆分开票的联共保业务,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票?
  对于不能拆分开票的联共保业务,由主承保公司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由共保的跟单公司依据联保合同确认的比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主承保公司进行抵扣。
  (三)金融企业和电信企业开展单位员工以外的个人(含其他个人)代理服务,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或佣金应如何征税?如何开具发票?
  个体工商户提供代理服务的,可按规定自开普通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由电信企业、金融企业根据个人代理人身份信息,经代理人签字同意后,以其中一个或者若干个代理人名义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代理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可由个人代理人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由电信企业、金融企业根据个人代理人身份信息,经代理人签字同意后,以其中一个或者若干个代理人名义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个代理人的最高开票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且应提供个人信息汇总清单留主管国税机关备查。个人信息汇总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个体工商户应注明纳税人名称、税号、法人代表姓名、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手续费或佣金金额等详细信息;其他个人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续费或佣金金额等详细信息。
其它行业企业有类似情况的,可参照办理。
  (四)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入库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补开发票应如何操作?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税率栏填0,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为***”。
  纳税人补开发票时应提供原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已缴税未开票证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证明应包括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缴税日期、金额、税款所属期等详细信息。
  纳税申报时应注意:补开发票的金额不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电子申报比对不通过的,可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通过“一窗式”申报比对异常处理模块进行操作。
  (五)企业购买的酒店住宿服务,可向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时应具体提供哪些信息?
企业向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完整提供发票项目信息,具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个人因公出差以现金、银行卡等方式支付结算住宿费的,也应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企业提供上述信息后,酒店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要求另外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企业应加强内部核算管理,严格区分因公因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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