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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局:营改增执行口径(6.20)

发布日期:2016-07-2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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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局:营改增执行口径(6.20)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按照差额征税开具普通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按照发票上的金额和税款填写附表一的对应税率栏次的第3、4列。

  2.我单位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将员工外派到其他企业提供维修、企业管理等服务,属于哪一种应税行为?

  答:按照提供的具体服务来判断。提供维修服务属于一般增值税的修理修配劳务,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

  3. 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装修合同,当时是与总公司签订的,而该工程实际使用方和付款方都是其分公司,营改增以后根据合同约定分公司支付了最后一笔工程款,最后这笔工程款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分公司?

  答: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分公司。

  4.我公司承租房屋,出租方系转租他人房屋,按规定向合同的出租房缴纳了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发票应由谁开具?

  答:可以由收款方按转售处理开具发票,也可以由水电部门直接将发票开具给实际使用方。

  5.营改增后,哪些纳税人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个人。

  6.营改增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发票?

  答: 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

  7.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服务的业务,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要分开填写吗?

  答: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服务的,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要分别填列。

  8.银行给客户办理业务,为了推广业务向客户赠送印有银行标志的抱枕和保温瓶,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答: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无偿赠送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中不构成服务内容且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货物部分(低值易耗品除外),暂按不低于成本价计提销项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9.物业公司向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的停车位随同物业费一并收取停车管理费,应按照不动产经营性租赁缴税还是按照物业管理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照物业管理缴纳增值税。

  10.实行按季申报增值税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4月份的营业额也要填到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吗?

  答: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11.旅游服务业适用差额扣除的,销售额已经确认,但是扣除的费用还未确认,可以先按暂估的费用开具发票,之后再调整么?

  答:可以。

  1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发票要到国税代开还是地税代开可以代开专用发票么?

  答:到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代开专用发票。

  13.住宿服务的发票,备注栏中的顾客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够填写怎么办?若开具普通发票还需要在备注栏中体现顾客的信息么?

  答:填写实际付款人的顾客信息。开具普通发票时可以不在备注栏中体现顾客的信息。

  14.目前保险和电信等企业对于向签订经纪代理服务合同(一年期及以上)、定期结算的其他个人(以下简称经纪代理人)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包括代办手续费和佣金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作为受托人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提供的经纪代理的其他个人集中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其他单位支付给商品促销员的劳务费可以适用么?

  答: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可以适用。

  15.房屋原值是6000万,对其中价值2500万的一层进行装修,判断是否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基准是6000万还是2500万?

  答: 6000万。

  16.一般纳税人购买了医院的体检卡,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医院提供服务是免税的情况下怎么确认销售额?

  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确定销售额时与是否免税无关。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17.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款,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需要填入税负测算表么?

  答:不需要。

  18.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领购定额发票?

  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发生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发票不便的小额收费项目,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

  19.差额征收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含税金额是210,可以扣除的金额是105,发票税额是5,那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如何填写?

  答:附表一第9b第一列填写200,第二列填写10,可以差额扣除的金额105填写第12列。

  20. 转让公司的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入属于不征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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