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6年7月营改增纳税申报热点
7月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展了以“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林枫副司长、收入规划核算司郑小英副司长、纳税服务司韩国荣副司长、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李伟副司长做客税务总局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本文节选了关于7月纳税申报的5个问题。
【网友722325】7月份是大征期,纳税申报的企业会超多,税务局有啥便利措施吗?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谢谢提问。针对7月份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叠加的实际,税务总局决定将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7月20日。同时,要求各地国税机关要提前做好应对申报业务量大幅增加的准备,改进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采取网上办税、预约办税、设立专窗、提前预审等有效措施合理分流疏导,确保7月申报期平稳运行。
【722324】营改增之后,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份应如何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谢谢提问。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在2016年7月申报期内,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702335】我单位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6月份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在7月份申报缴税时应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感谢您的提问。应将营业税发票上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相应栏次。
【722300】我是江西的增值税纳税人,最近我们这里一直下暴雨,国税局门口的路被淹了,进不去,还有一个星期就到15号了,申报不了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谢谢提问。首先,针对7月份申报高峰的实际,税务总局已经将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7月20日。你们江西刚好赶上“金三”上线,申报期顺延至7月25日,您不用着急。其次,税务机关积极改进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多渠道的办税方式,您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申报。再次,如果您希望亲临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我们为您提供了同城通办和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服务方式,您可以就近选择任意一家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或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事宜。祝您办税一切顺利!
【722303】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马上要进行营改增后第一次按季申报了,听说现在的申报表难填,大厅人多,请问是这样吗?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我们的预测,7月份办税服务厅业务量确实会有所增加,但是请您不要担心,税务机关已经做好了应对申报高峰准备。税务机关积极优化服务,拓展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预约办税等方式合理分流疏导,确保办税服务厅秩序平稳。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积极优化电子申报系统功能,着力为纳税人增进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申报体验,并通过技术手段对申报数据进行必要的电子化逻辑校验,降低申报差错,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同时,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首次申报专窗、流动导税岗、资料预审岗等帮助纳税人填报申报表,确保您会填表、填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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