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设置“债权投资”科目,可按债权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如下:
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利息调整
2、初始计量
(1)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应收利息(分次付息到期还本的)
贷: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3、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利息时
①分次付息到期还本的
借:应收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收回本金、利息时
①分次付息到期还本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每期利息×期数)
(3)计提减值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4、到期前处置的
按照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未摊完剩余部分)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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