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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
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贷款×100%,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100%
其中,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客户贷款提取的减值准备。
贷款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衡量商业银行对于贷款风险的审慎程度。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越高,通常说明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较为审慎,能更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应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应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
以收益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尚未达标的,评估机构应合理预测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使其逐步达到监管要求。
以市场法(尤其是P/E倍数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若资产质量相似的银行拨备计提力度不同,对于评估结果会产生较大影响。拨备前利润(PPOP)是商业银行扣除资产减值损失之前的利润,剔除了不同银行由于拨备计提幅度不同对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市场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可采用P/PPOP倍数法。
(六)贷款迁徙率
贷款迁徙率是商业银行贷款类别向下迁移的比例,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衡量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转变为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比例。正常类贷款迁徙率,衡量正常类贷款转变为五级分类中后四类贷款的比例。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衡量关注类贷款转变为后三类贷款的比例。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衡量次级类贷款转变为后两类贷款的比例。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衡量可疑类贷款转变为损失类贷款的比例。
贷款迁徙率衡量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的变化,合理预测贷款迁徙率,有助于对商业银行贷款合理进行分类,对预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形成指导,并进一步影响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对于预测期间的贷款迁徙率,应基于历史数据,并参考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若贷款迁徙率预测过高,可能导致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偏高,评估值偏低。反之,若贷款迁徙率预测过低,可能导致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偏低,评估值偏高。
(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总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其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衡量商业银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关要求如下:
资本充足率指标 监管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资本充足率 ≧8%
留存超额资本 2.5%
逆周期超额资本 0-2.5%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指标旨在限制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降低存款人和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在资本充足率指标的约束之下,商业银行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会受到一定限制。
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测算评估对象历史期间和预测期间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资本充足率不足或可能出现不足的,评估机构应相应调整预测期内的业务发展规模,使其逐步达到资本监管要求。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发行资本工具、降低分红水平等方式对资本金进行补充。对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来说,新股增发是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重要手段。以红利折现模型评估商业银行价值,应在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情况下安排红利发放,否则会造成股权价值高估。
(八)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客户存款×100%
其中,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企业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存款准备金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商业银行存款的支付和清算,现已逐渐成为央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之一。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企业的信贷能力,从而间接调控市场货币供应量。
不同类型商业银行适用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大型商业银行普遍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0.0%,中小商业银行普遍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6.5%。2014年,为了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拓展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按照客户存款金额计算存款准备金,该部分资金不能随意挪用,不得视为溢余资金,而应作为经营性资产,否则会造成价值高估。
(九)成本收入比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员工薪酬支出、折旧、租金及其他行政管理费用,反映商业银行的薪资待遇水平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不应高于45%。
商业银行的营业支出主要由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业务及管理费通常是占比最大的部分。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合理预测其业务及管理费。对于经营管理水平没有明显变化及变化预期的商业银行,其成本收入比不应出现太大波动。
(十)资产利润率"
(五)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
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贷款×100%,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100%
其中,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客户贷款提取的减值准备。
贷款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衡量商业银行对于贷款风险的审慎程度。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越高,通常说明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较为审慎,能更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应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应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
以收益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尚未达标的,评估机构应合理预测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使其逐步达到监管要求。
以市场法(尤其是P/E倍数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若资产质量相似的银行拨备计提力度不同,对于评估结果会产生较大影响。拨备前利润(PPOP)是商业银行扣除资产减值损失之前的利润,剔除了不同银行由于拨备计提幅度不同对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市场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可采用P/PPOP倍数法。
(六)贷款迁徙率
贷款迁徙率是商业银行贷款类别向下迁移的比例,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衡量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转变为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比例。正常类贷款迁徙率,衡量正常类贷款转变为五级分类中后四类贷款的比例。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衡量关注类贷款转变为后三类贷款的比例。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衡量次级类贷款转变为后两类贷款的比例。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衡量可疑类贷款转变为损失类贷款的比例。
贷款迁徙率衡量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的变化,合理预测贷款迁徙率,有助于对商业银行贷款合理进行分类,对预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形成指导,并进一步影响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对于预测期间的贷款迁徙率,应基于历史数据,并参考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若贷款迁徙率预测过高,可能导致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偏高,评估值偏低。反之,若贷款迁徙率预测过低,可能导致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减值损失偏低,评估值偏高。
(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总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其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衡量商业银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关要求如下:
资本充足率指标 监管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资本充足率 ≧8%
留存超额资本 2.5%
逆周期超额资本 0-2.5%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指标旨在限制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降低存款人和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在资本充足率指标的约束之下,商业银行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会受到一定限制。
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测算评估对象历史期间和预测期间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资本充足率不足或可能出现不足的,评估机构应相应调整预测期内的业务发展规模,使其逐步达到资本监管要求。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发行资本工具、降低分红水平等方式对资本金进行补充。对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来说,新股增发是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重要手段。以红利折现模型评估商业银行价值,应在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情况下安排红利发放,否则会造成股权价值高估。
(八)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客户存款×100%
其中,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企业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存款准备金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商业银行存款的支付和清算,现已逐渐成为央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之一。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企业的信贷能力,从而间接调控市场货币供应量。
不同类型商业银行适用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大型商业银行普遍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0.0%,中小商业银行普遍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6.5%。2014年,为了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拓展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按照客户存款金额计算存款准备金,该部分资金不能随意挪用,不得视为溢余资金,而应作为经营性资产,否则会造成价值高估。
(九)成本收入比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员工薪酬支出、折旧、租金及其他行政管理费用,反映商业银行的薪资待遇水平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不应高于45%。
商业银行的营业支出主要由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业务及管理费通常是占比最大的部分。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估,应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合理预测其业务及管理费。对于经营管理水平没有明显变化及变化预期的商业银行,其成本收入比不应出现太大波动。
(十)资产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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